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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對盜版的看法

看板:雜七雜八 發表時間:2001-04-07 01:15:31 回覆數:30 則 瀏覽點閱:268 次
相信在此的許多高手
必定有很多的補帖~
但那些都是工程師的心血
如果那是您的作品卻被別人盜拷
會怎樣!
我想知道大家的看法~
沒有特別的立場~~
有錯的地方 請多指教
💬 討論串回覆 (30 則)
#1 樓 enixchsa
📅 2001-04-07 01:22:42
非常的討厭..............已不買盜版片快一年了......
#2 樓 airx
📅 2001-04-07 21:20:23
盜版啊..............
的確,我剛開始用電腦時還滿喜歡的
可是,不知為什麼
我買了正版的AOK
又買了Windows..........
大概是正版的正義之心覺醒了吧
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

應該是這樣吧........
#3 樓 pegasus
📅 2001-04-07 21:43:46
我只知道身邊以前是全新身價不凡的正版,現在都成了絕版和免費版!...
#4 樓 enixchsa
📅 2001-04-08 02:50:47
以前還聽到有某位同學說....'''盜版比較有親切感嘛'''..........'''便宜又耐操'''.........'''愛用國貨嘛'''........'''我是用盜版長大的阿'''......'''正版還不是複製品而已'''......'''一個月零用錢才5000元,吃東西都不夠了,還叫我買正版要死喔,...%&@#'''

唉.......不知該說啥好........
#5 樓 tw_wu
📅 2001-04-08 03:35:24
其實有錢買正版當然好,保固/客服/升級樣樣有支援...
我身邊只有一片正版...Win95..
如果要用的都買齊, 訥些錢我就可以買二三十台PC組工作室了..不過我都是沒錢的.
我用了W2000, 也想買一塊來用. 但是M$居然叫價USD250..看來它又和我無緣了..
我常想, 如果這世界沒盜版, 沒錢用正版的人不就個個用DOS或品牌電腦了嗎??
那還會有那麼多人能學會寫程式/畫圖/剪接/動畫之類的嗎??
整個電腦業(包括軟硬體)會有一樣的發展嗎?
M$還會壟斷市場嗎?
IBM還會是現在的IBM嗎?
Internet及寬頻會那麼快就來到嗎?
其背後真正的獲利者又是誰呢??
#6 樓 enixchsa
📅 2001-04-08 05:41:46
說的也沒錯。。。。要不是有盜版。。哪有那麼多玩家。。有機會認識那麼多遊戲

但是已經<認識>夠久了吧>>>>>該換買正版了。。。
#7 樓 tw_wu
📅 2001-04-08 06:08:52
很多人學軟體都沒辦法買正版吧...
不過如果要開公司和工作室, 也就會買了吧...
#8 樓 chih
📅 2001-04-08 06:22:50
我都使用正版,不過還是要說:

正版萬歲!

盜版萬萬歲!
#9 樓 enixchsa
📅 2001-04-08 06:24:20
恩.....每個人的想法...就是給他不一樣....真好玩

應該說盜版千歲...較不耐用
正版萬歲...較耐用....尤其是ps正版片....
當飛盤玩完...還讀的到..
#10 樓 tw_wu
📅 2001-04-08 06:27:18
那貼CD保護貼的不就是不死身??
#11 樓 enixchsa
📅 2001-04-08 06:33:50
沒錯.....最好外殼膜是用鑽石作的...刮不壞.
#12 樓 qqq500
📅 2001-04-08 17:15:23
quote:

其實有錢買正版當然好,保固/客服/升級樣樣有支援...
我身邊只有一片正版...Win95..
如果要用的都買齊, 訥些錢我就可以買二三十台PC組工作室了..不過我都是沒錢的.
我用了W2000, 也想買一塊來用. 但是M$居然叫價USD250..看來它又和我無緣了..
我常想, 如果這世界沒盜版, 沒錢用正版的人不就個個用DOS或品牌電腦了嗎??
那還會有那麼多人能學會寫程式/畫圖/剪接/動畫之類的嗎??
整個電腦業(包括軟硬體)會有一樣的發展嗎?
M$還會壟斷市場嗎?
IBM還會是現在的IBM嗎?
Internet及寬頻會那麼快就來到嗎?
其背後真正的獲利者又是誰呢??




心有戚戚焉....沒正版哪來盜版..正盜一家親...
有錢的人買正版沒錢的人不就都不要學電腦了...
電腦真的是有錢的的玩意....
#13 樓 aska
📅 2001-04-08 19:24:19
其實說真的
本人較支持盜版

不要罵我~
#14 樓 Pooh
📅 2001-04-08 19:42:42
正版太貴了
但是正版還不是把消費者當白老鼠
品質有到那個價值嗎
降價一點回饋社會也算有效
版別一直改.先買會吃虧.
#15 樓 joy
📅 2001-04-08 22:21:09
我贊成Pooh說法
另外我也是把盜版當成'試用版'
不然,正版價格那麼高?買了不合用怎麼辦?可以退錢嗎?如果正版願意這麼做,大概沒人去買盜版的了

阿!我想太多了,要不然"比爾蓋茲"怎麼會成為全球有錢人


電腦真奇妙,搞的我@@.@_@.@@
哇哇叫
#16 樓 蘇仔
📅 2001-04-09 09:12:45
原則上我是一定支持正版的,但是如果錢不夠又真想學,那就只能先用copy版,等有錢了再買更新版的正版,且現在有很多的軟體商也都會推出試用版或是簡易版,讓想用的人先試試,這樣就不會花冤枉錢.只是還是有太多的[高級軟體]沒有試用版,而且都很貴,不是有錢人還真是玩不起的. 台灣的經濟奇跡是由[代工]創造出來的,以台灣人民的平均收入,跟高收入的已開發國家來比,當然是沒得比,如果一樣的產品在台灣只要一半或三分之一的價格,那我想應該被接受度就會提高,只是軟體的價格一直訂的很高,如果以一般的操作所需,一台pc裡的基本軟體(windows, office,.....)最少需要上萬元,如果沒有copy版,我想台灣有一半以上的pc會[沒路用],台灣的電腦相關產業應該不會這麼好吧.
所以我修正了一下我的原則: 買得起的就用正版,買不起又得用的就先用copy版,買不起又不是一定會用的就不要用.

愛玩電腦的人
#17 樓 chawen
📅 2001-04-09 09:54:02
沒錯!....如果有錢...會買正版.....或除非非常有收藏價值否則軟體出的那麼多又快...且'O.S'又那麼貴....一般學生幾乎買不起...........畢竟學生還是蠻多蠻窮的.......

.........
#18 樓 Fily Jonn
📅 2001-04-09 16:25:24
可是以往出國好幾次看看別國所販賣的軟體,竟然比台灣還便宜許多.....就不禁想....??

據朋友說,台灣人以往是錢淹腳木,現在雖然說景氣不好,但還是聽到台灣錢已經淹到肚擠木
#19 樓 joy
📅 2001-04-09 19:22:40
哎呀Fily Jonn兄,你不想想國外都嘛是'英文'當然便宜 ,誰較我們多了'中文化'的步驟呢?
多一個工嘛

>.<"把我們當凱子呀!

電腦真奇妙,搞的我@@.@_@.@@
哇哇叫
#20 樓 aska
📅 2001-04-09 22:39:36
quote:

沒錯!....如果有錢...會買正版.....或除非非常有收藏價值否則軟體出的那麼多又快...且'O.S'又那麼貴....一般學生幾乎買不起...........畢竟學生還是蠻多蠻窮的.......

.........


我就是一個窮學生~~可憐啊
#21 樓 tw_wu
📅 2001-04-10 16:26:12
aska兄...不用怨嘆啦~~~~
大家現在不都"補"回來了嗎.....
#22 樓 f224355
📅 2001-04-10 19:53:47
雖然買盜版並不是一件對的事
但現在景氣這麼差
錢這麼難賺
軟體版本又不斷更新
我真的沒有足夠的錢去買正版
原諒我吧~~~
#23 樓 aska
📅 2001-04-11 03:27:14
quote:

aska兄...不用怨嘆啦~~~~
大家現在不都"補"回來了嗎.....




說得好~~
最近愈補愈胖了~~
#24 樓 Pooh
📅 2001-04-11 19:13:51
經濟學裡的"寡佔市場""獨佔市場"
雖然我很尊重"智慧財產"
但是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#25 樓 Reo
📅 2001-04-14 17:59:14
我覺得如果沒盜版的話,那我們這些學生該怎麼辦,一套office要價近萬我們去哪生這些錢,連老師都用盜版的,因為學校經費不足,我認為軟體商太那種了,雖然軟體開發不易不過你們也賺太多了吧!!!

我是新手請多多指教
#26 樓 hhcjames
📅 2001-04-15 15:50:17
正版和盜版是一體兩面的
沒有盜版幫忙宣傳正版不會有太高的知名度
也就不會有粉多人使用呀
沒人盜版的軟體表示非常爛連盜版都懶得盜版了
我支持正版
不過....也支持試用版 ^_^
#27 樓 Sherwood Lin
📅 2001-04-15 22:48:57
quote:

我覺得如果沒盜版的話,那我們這些學生該怎麼辦,一套office要價近萬我們去哪生這些錢,連老師都用盜版的,因為學校經費不足,我認為軟體商太那種了,雖然軟體開發不易不過你們也賺太多了吧!!!

我是新手請多多指教



呃~~~之前的電腦展不是有學生版的OFFICE才999?
#28 樓 Sherwood Lin
📅 2001-04-15 23:02:30
quote:

正版和盜版是一體兩面的
沒有盜版幫忙宣傳正版不會有太高的知名度
也就不會有粉多人使用呀
沒人盜版的軟體表示非常爛連盜版都懶得盜版了
我支持正版
不過....也支持試用版 ^_^

HEHE....你讓我想到我們實驗室的博士後研究員,如果他們在發表博士論文的前夕被人拿去盜用先發表了,我看他們恐怕會江西聲四起.......HOHO...四年的結晶耶!


#29 樓 rowang
📅 2001-04-16 17:44:52
轉貼以下文章:
PS.是否會觸犯著作權我不知道
站長請裁量吧!一些觀點值得思考.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陳豐偉:不給我mp3,就不買你的CD!

四月十二日,檢察官搜索成功大學宿舍,查扣十四台內有mp3音樂檔案的電腦。在成功大學BBS留言版上湧入大量留言,隨著新聞熱烈討論,大有演變成小型學運的氣勢。

學生製作mp3檔案算不算重製?當然算。透過網路芳鄰、網頁、FTP和宿舍同學分享,算不算「合理使用範圍」?當然不算。學生有沒有犯法?當然有,大家心裡都清楚,雖然檢察官最後不見得能找到充份的證據,但如果按照法條,只要擁有電腦、會上網路、會操作mp3的大學生,幾乎都曾犯法。

問題是,要查緝非法盜版,為什麼要從具有爭議性的校園mp3下手?夜市販賣盜版CD、VCD的連鎖集團,電腦商場前販賣大補帖的年輕人,不是更清楚竊盜智慧財產權牟利的行為嗎?如果檢察官有能力封鎖下載盜版mp3的網站,或許會有一些人感到惋惜,但不會有人反對。但檢察官卻選擇查封大學生電腦。走入學生宿舍,只要有「網路芳鄰」的電腦幾乎百發百中,得來全不費功夫。

查封大學生電腦,簡單說太「傷感情」。真正從散佈mp3牟利的學生,縱然有也不會太多,大部分學生只是因為單純的「喜歡」或「無聊」,就找一些免費的音樂來聽,跟聽廣播並沒有太大不同。在宿舍網路裡流傳mp3,雖然超出個人或家庭的合理使用範圍,但散佈或接收的人,縱使彼此不相識,也都有重疊的人際脈絡,才能分享哪裡有好東西的小秘密。

分享mp3,有時就像小時候蒐集科學小飛俠的貼紙簿,把重複的貼紙分享給別人。把喜歡的物品分享給別人,是自我肯定的好方法。把喜歡的原版光碟燒成mp3,然後藉著網路流傳給朋友,雖然要消耗一些時間與金錢,可是彼此融合、世界一家的溫暖感覺,也就因此產生。

Mp3會傷害音樂產業嗎?這要看音樂產業怎麼思考。也許以後音樂CD的銷售量會大幅減少,但單曲付費下載的次數會增加。商業性的流行音樂要花許多經費在包裝與行銷,使得銷售量即使接近十萬還不一定賺錢,mp3反而可以節省行銷與通路的成本。最近許多年輕樂團風靡大學生,舉辦演唱會場場爆滿,難道mp3沒有推波助瀾的效果?

到底mp3會不會傷害音樂產業,各方說法不一。MP3.com曾調查證明:使用mp3檔案的網友反而有更高意願花錢買CD。就算MP3.com的調查有偏頗,搜索學生電腦也於事無補,因為檢察官永遠追不上科技的發展。放在電腦內的檔案可以編碼,讓你得用好幾台電腦連線幾天幾夜才能破解。1GB的CF記憶卡很快就會問世,一片不過豆干大小,可以儲存幾百首mp3,放在未來的手機或PDA裡,還可以用藍芽技術對傳,要攜帶、流傳更方便。就算不依靠新科技,學生也可以將mp3存在PC Home Online的webHD(網路硬碟)裡,想聽音樂時再下載。其實學生也可以在校園內架設WebHD,就算查到裡面有mp3檔案,除非檢察官敢犯眾怒監聽校園網路,也找不出物主是誰。想查封?先查封所有有WebHD的商業網站再說吧。

檢察官的行動在法律上固然站得住腳,但在邏輯上卻面臨一大考驗。流行音樂的mp3檔案,跟網路上不管有名無名大小作家的創作,都擁有同樣的法律地位。每天打開信箱,看到一大堆forward來forward去的評論、故事、漫畫,跟流行音樂受到一樣的法律保護。例如我這篇文章,經由讀者轉信被閱讀的次數,恐怕不會少於「名家專欄電子報」讀者的閱讀次數。許多網友看到好文章就forward數十位朋友,請問檢察官該不該抓?如果電腦裡有來路不明的mp3檔案就犯法,請問檢察官要不要查一查,全國人民的電腦裡,有多少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「重製」的文章?何以檢察官獨厚握有強大商業利益的音樂產業,對於更普遍、「侵權」更嚴重的文字產業不聞不問?如果有作家或出版社也要求比照,請檢察官搜索一下大學生的宿舍,檢察官豈不是疲於奔命?

無可否認,mp3加上Internet,一定會對音樂產業現有的商業利益帶來衝擊,但也可能繁衍出新的經營模式。現在的網路其實還只是牙牙學步的小孩,我們應該讓網路多保留一些灰色地帶,以免扼殺新的經營方式的生機。唱片公司、歌手也該考慮:這些犯法的大學生,可能也是你們的歌迷,是在演唱會上激情吶喊的年輕人。你們真要控告你們的歌迷嗎?你們沒看到這裡可能蘊藏更大的商機?

至於現在群情激憤的大學生,還是得弄清楚:檢察官沒有弄錯法條,也不是不懂網路的老古板,下載、散佈mp3的確有違法嫌疑。不過,單純的分享不屬於「常業犯」,必須有著作權人願意提起告訴才能成立。所以,現在是我們對唱片公司和歌手「觀其言、聽其行」的時候了。如果唱片公司和歌手表現出對mp3仇視的心態,甚至對於這十四名學生追殺到底,最好的方法,就是拒買他們的CD、抵制演唱會、當然也不用花時間聽他們的mp3。如果唱片公司和歌手對於支持者轉錄mp3的行為表示諒解與寬容,我們能做的,就是努力地為他們的CD燒錄mp3檔案,努力為他們散佈,鼓勵支持者聽了喜歡要購買原版CD,要花錢參加演唱會。我想,光是累積人氣後拍廣告、擔任商品代言人等額外收入,就遠超越區區版稅的損失。

讓我們有尊嚴地、不違法地獲得分享的自由。「不給我mp3,就不買你的CD!」
#30 樓 編輯長站長
📅 2001-04-16 17:54:52
原則上不建議用轉貼的方式
真的要貼的話
應該可以貼文章的一部份...
全文再用連結過去
這樣子應該會比較適當....

我是編輯長..說錯了不要罵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