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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軟案 消費者成最大的贏家(轉貼)

看板:Windows 作業系統 發表時間:2002-10-18 19:27:45 回覆數:7 則 瀏覽點閱:170 次
微軟公司願意接受行政和解,無論最後的降價幅度多大,前公平會副主任委員賴源河認為,消費者都會是最大的贏家。

在消費者意識高漲的時代,微軟案的發展,說明了即使是具有獨佔地位的廠商,都不能因為獨佔而獲取超額的利潤,否則就可能會面對消費者提出違反公平交易法的控訴。此外,微軟採取「行政和解」的方式,來停止公平會對微軟所展開的調查,以避免公平會調查後,微軟可能會面對控訴失敗或成功的局面。

聯邦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家駿認為,這應當是比較具有彈性,且是微軟與控訴代表雙贏的作法。不過,行政和解提出後,並不意謂公平會就此不再管微軟的案件,而是要看微軟提出的方案,消費者與國內的廠商能否接受,以及消費者與廠商接受後,日後微軟是否已認真執行和解方案,或者只是虛晃一招。如果微軟並未照著和解方案進行,公平會還是可以再重開調查。

賴源河說,就公平交易法的立法精神,廠商具有獨佔壟斷的地位,並不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。公交法所要管理的是,廠商運用獨佔壟斷的地位,進行不公平的競爭。譬如說:獲取超額的利益,或者阻礙其他競爭者進入市場等。以微軟案而言,微軟在某項軟體上具有獨佔的地位,並不會成為公交法科罰的對象,但是微軟如以其獨佔優勢,採取超高價銷售,以獲取超額的利潤,就可能會被控訴濫用獨佔地位,而有被以公交法加以處罰的可能。

同樣地,面對全球產業正興起的併購風潮,可預見的是,國內、外廠商間的合縱聯盟將會是常見的事。賴源河指出,廠商應該了解,合縱聯盟的策略,並不會有問題,但要是經由合縱聯盟,達到操縱市場的目的,那可就要小心可能已構成公平交易法中所稱的聯合行為。舉例來說,如果所有加油站業者,以協議的方式操縱油品價格,就而有觸犯公交法的可能。

💬 討論串回覆 (7 則)
#1 樓 阿仁
📅 2002-10-18 19:32:05
只少個 10% 以下沒誠意 .

至少要降到現有價格的 50% 以下才行.

電腦使用順利,人生就會是彩色的;電腦常常出狀況,人生就會是黑白的 .
#2 樓 cvacd
📅 2002-10-18 19:40:47
quote:

只少個 10% 以下沒誠意 .

至少要降到現有價格的 50% 以下才行.


很難吧

#3 樓 stealth
📅 2002-10-19 09:13:11
其實不要說降多少!只要跟別的國家一樣即可!我們不要差別待遇!

我們台灣用電腦的比例也不比國外少啊!為什麼要這樣搞我們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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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4 樓 cvacd
📅 2002-10-19 10:48:14
誰叫我們台灣在花錢時都面不改色
被欺壓了還是拿著大把的銀子往人家那邊送
嘴裡還振作呢!!!
尤其是之前法務部的做法
那個嘴臉看了就令人做嘔

#5 樓 JESSIE
📅 2002-10-19 14:45:56
請問什麼時候會降價阿,
隨機版和正式版 升級版有差嗎?
#6 樓 葉哲維
📅 2002-10-19 15:22:53
隨機板就是100%正版軟體,只是賣比較便宜

才開學...又好想放假~
#7 樓 k00394
📅 2002-10-20 14:42:33
我想以我賺錢的速度,我這輩子都用不起正版軟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