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希望警察單位再接再厲,也依【正常程序】處理堆積如山的大小案,讓民眾有耳目一新的感覺,畢竟沒有獲得【特別待遇】就有這樣好成績,警方也應該好好表現一番了!因為全台每天百餘輛各式車輛失竊,失主何嘗不希望沒有特別待遇就能找到失車。民眾長久以來的痛,內政部長感受十二個小時,是否能惦記在心,要求偵辦偷車勒贖案每件也都正常處理設限十二小時內完成結案,給民眾一個交代。
聽到請回答ㄛ?警方表示,雖然這輛轎車的車主是內政部長,但警方仍是依正常程序處理,並未視為【特案】個別處理?記得偶失車報案時...井察杯杯說:自己不會多加幾道鎖啊!偶們都有在巡邏啊、也都沒有看到有人偷ㄚ!ooxx......真是偶不姓...【余】不敢買車!
Edited by - boy2940 on 02/23/2002 19:40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