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十幾年來,我們由國外的經驗學習了如何為自己的社區爭取應有的福利,也開使知道如何【利用】...民意代表的關係來達成社區的目的,但這往往社區在進行爭議時,卻早已封殺了全民的在使用【公共財】的權利,這一次天母地區的居民在抗爭之事便是很好的例子;沒錯,我們是該為自己的社區爭取應有的福利,政府(台北市政府)也應該以主管機關之責積極介入!其實台北市政府多半也想不透,因為他們也不知道要站在那一方才有利(他們更不知道如何以積極而公正的態度去處理吧!)【民意代表】...的影響力總是比較大的吧!
或許,他們真的很認真的打從心裡認為球場蓋在他們家附近【到底是多近呢?】就能有球場使用的決定權...這樣的想法,和我們常看到的封路、封橋不都一樣的罪過嗎?居民想到的或許是交通立即性的不便、或是降低社區品質,但這樣的抗爭,卻也早已引爆其他市民對所謂的【天母人】有著另一種的看?br>k 【我不敢說是鄙視,但卻是真的有著隱性的不尊重感】
聽到請回答ㄛ?希望大家都能勸勸天母人啊,千萬別犯了【佔著茅坑不拉屎】的錯誤!也請大家多多支持搶救天母運動公園和天母棒球場,別讓它被少數民意或有心人士佔據而造成【公共財的浪費】......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