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如何,小弟想最主要的主角已經解釋了,其他不是直接關係的光華伙伴們也不用繼續猜測或判斷了;回來吧!!回來吧!!難道長時間以來,大家所培養的友情跟默契都要在這麼唯一一次的有形,無形的事件當中,就如此放棄嗎??真的...真的好可惜.....
其實當法官是最難的,通常判定都是很難真正達到公平的要求,若要當就先當自己是陪審團,盡量去了解事情的原尤,千萬別輕言下定論,尤其是被告,原告或檢方都未提出具體說明時.....
舉這個例子,也許不是很適當,不過只是希望大家能多想想,孰能無過呢?!
事情對當事人也許還沒過,也許也造成不小的傷害,但這也只能由當事人去協調了,大家能做的,也只有靜觀其變及鼓勵罷了,古有訓:清官難斷家務事.
無論是當事人或非當事人的伙伴們,您決定離開,是您的決定,小弟想大家會尊重您做的決定的,但,這一定是大家的損失;若您決定留下,也是您的決定,不過小弟想大家也許會更尊重您做的決定及更開心的,在此拙言,若有得罪,還請大家見諒,只不過是希望無論是當事人或非當事人都能彼此諒解,屏除成見,相互鼓勵,各位,留下吧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