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華商場

經典論壇博物館 (2000~2002)

典藏千禧年硬體社群討論

不得任意【臨檢】!大法官【李榮富解釋】!

看板:雜七雜八 發表時間:2001-12-15 17:45:23 回覆數:8 則 瀏覽點閱:89 次
世界人權日剛過,大法官於12月14日由解釋申請人李榮富,做成第535號解釋~~~【臨檢實施之手段:檢查、路檢、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,均屬於對人或物之查驗、干預,影響人民行動自由、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,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勒之原則;實施臨檢之要件、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,均應有法律之明確規範,方符憲法保障人民自由之權利之意旨】
對於警察臨檢權力做了極大限制,基層員警的反彈或氣餒也可以想見!
不過往好的方向想,任何一種對於人權提升,都是在考驗治安單位辦案的技巧和智慧,就是讓警察單位變得更聰明、更具有【人民保母】的專業性質!
各界高手大大們:大法官的論點讚成嗎?或是須要進一步修正大法官的論點?

聽到請回答ㄛ?警察即使有【合理懷疑】也不可以盤查犯罪嫌疑人,這將是世界上最保護人權亦或【犯罪】的國家!
💬 討論串回覆 (8 則)
#1 樓 鞭擊掌
📅 2001-12-15 19:42:53
http://tw.joke.yahoo.com/history/index823.html
.........

高一還有希望,高二還有希望,高三上學期還是有希望,高三下學期......去他的聯考
不敢再當「常駐程式」了...醫生警告我.....><...我就打游擊上網
#2 樓 Sherwood Lin
📅 2001-12-16 01:25:02
所以昨天聽到這個消息時,我朋友就提醒我晚上開車回家要小心那些酒醉駕車的人,因為我們自己開車會小心閃人,可是卻很難閃掉這種酒醉駕車的瘋子......
#3 樓 very168
📅 2001-12-16 01:57:33
我是覺得,可以臨檢啦,是要不要去那些地方就好了呀

我個人騎車8年、開車6年(每天去上學),被條伯伯攔下的次數是二支手就可數出來的~~

所以呀~~對我是沒有什麼問題~~

有一次被攔下問我、聞我有沒有喝酒~~我就覺得很好玩(因為第一次被問有沒有喝酒),我就再迴轉,再去給他攔一次,所以呀。

我被攔下的次數應該是一支手就可數出來了~~因為有我去再玩一次的~~

非常一路發~~~~Very168
#4 樓 法克
📅 2001-12-16 15:53:32
今天聽新聞在炒熱這話題 ...因為有阿伯騎機車被攔下來而拒酒測。
後來新聞又搬出釋憲內容做了長篇的說明,但 .....聽起來還是模稜兩可,感覺霧剎剎。

我是法克,是中文不是英文。
#5 樓 Sherwood Lin
📅 2001-12-16 18:14:25
拜託~~~被臨檢還好玩啊?我是覺得無所謂,反正我都是守規矩的好國民

不過我倒是覺得那些條伯伯很可憐,上次被攔下做酒測,他竟然是要我對著他的鼻子哈氣ㄟ
呃~~~要是酒測一晚都沒收穫,卻聞了一晚的大蒜跟韭菜?
#6 樓 Moore
📅 2001-12-16 18:34:54
說來諷刺! 原本這釋憲文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權, 防止警察權被濫用, 但最先受到保護的卻非一般的百姓, 而是被不守法的民眾拿來主張自己不應受罰的權利.

『我是辛勤的電腦SOHO......』
#7 樓 boy2940
📅 2001-12-16 19:48:48
民眾們大嘆【治安敗壞】,而嚴格要求警察單位做好治安工作!真是矛盾!
至於警察們的【臨檢、盤查】是否會影響未來社會治安的不定時炸彈,那就見仁見智!至於【大法官解釋】可能會【誤導】民眾認為從今以後都可以光明正大的迴避警方臨檢盤查,甚至可能製造警民ㄉ衝突!

聽到請回答ㄛ?民眾們最好也凡事崇法、守法,並且多多給予警察一些助力和掌聲吧!讓警察們繼續為維護治安及打擊犯罪...打拚喔!
#8 樓 Kuloo
📅 2001-12-17 09:48:29
應該是現有的基本法的適度修正速度,一直都跟不上時代的前進和大法官的解釋吧,結果只是造成鑽洞的洞越鑽越大,執法的越來越小聰明,但卻越來越綁手綁腳,倒霉的卻是其他沒幹啥的國民,反正那些修法的傢伙又不用出去討生活,他們不是有錢請保鑣,再嘛就是有一群死忠的選民挺他,最少還有一堆警察當肉盾,卻只會在裡頭耍嘴皮子,搶鏡頭,說你為啥要打我,我要打回去,打不到就告你,你告我,我就告回去,外面的那些辛苦討生活的國民們在幹麼,ㄚ知,只是聽說好像有點苦.

看看就算囉!!如有雷同,那是你亂想!!^^

時代在進步 , 電腦也在進步 ,只有我還在原地打轉.....

Edited by - kuloo on 12/17/2001 09:50:32
⬅️ 返回【雜七雜八】看板列表 🏛️ 回到經典論壇博物館首頁